除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外,一般都可以适用《仲裁法》。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