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优化购房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一线城市北京、上海,相继在12月14日发布楼市政策。
北京市住建委、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提出优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下调新发放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
《通知》明确,对普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后,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视为普宅。
《通知》同时提出,下调新发放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时延长贷款期限。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房贷(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北京此前的房贷政策是,个人购房首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35%,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40%;个人购买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60%,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80%。
同时,此次调整取消了房价过快上行阶段北京市对房贷年限的从严管控,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此次北京房地产政策调整还将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此次调整的是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即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北京市现行普宅标准为2014年发布,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此次调整结合市场变化,对普宅的建筑面积、价格标准进行了适当上调。调整后,全市普宅占比提高至七成左右,将有更多家庭能够享受住房转让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了居民购买住房的资金门槛,有利于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外,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还通过了降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自律决议,更好地支持本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12月14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还将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来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同时,为支持推进“五个新城”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